纽约州扩大强奸的法律定义!9月1日起,这些性接触都算强奸……

9 个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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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事新闻
 

纽约州长 Kathy Hochul 周二(1月30日)签署了一项新法,该州将扩大其对强奸的法律定义,将各种形式的非自愿性接触纳入其中。

去年5月,陪审团基于纽约州目前对强奸的有限定义驳回了作家 E. Jean Carroll 关于川普在20世纪90年代强奸她的说法,而是认定这位前总统对较轻程度的性虐待负有责任。

现行法律将强奸定义为阴茎对阴道的插入。新法扩大了强奸的定义,纳入了非自愿的肛交、口交和阴道性接触。Hochul 在 Albany 的法案签署仪式上提及了 Carroll 的案件,她表示,新的定义将使强奸受害者更容易对施害者提起诉讼。新法将适用于9月1日以后发生的性侵案件。

Hochul 说:“问题是,强奸很难被起诉。实质的技术细节让陪审员感到困惑,对受害者构成羞辱,并创造了一个可被施暴者利用的法律灰色地带。”

根据《强奸、虐待与乱伦全国网络》(Rape, Abuse, & Incest National Network)的高级立法政策顾问 Sandi Johnson 的说法,尽管各州对强奸的定义各不相同,但每个州都将非自愿的口交、肛交和阴道性接触定为刑事犯罪。在新法之前,纽约将使用非阴茎的物体对阴道或其他体腔的插入定义为“性虐待”,而非“强奸”。

许多其他州继续将非自愿口交或肛交划分为强奸以外的一类。

Johnson 表示,纽约的新法规更直观地展示了受害者真实的遭遇。

在签署法案活动上,该法案的提出者、州参议员 Brad Hoylman-Sigal 表示,新的变化还将使 LGBTQ 社区成员更容易追究性犯罪行为的责任。他说:“我们不能让我们的法律忽视这些纽约人,特别是 LGBTQ 等人的现实经历。”“在今天之前,许多这些侵犯行为在纽约州可能无法被归类为强奸。但现在我们修正了那个定义。”

责任编辑:  
来源:  AP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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